1.4 城市交通设计的发展历史-《城市交通设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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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阶段,正像美国建筑设计师麦克·贝纳(Michael Bed
a
)提倡的那样:撤除了环境中的障碍后,每个人的官能都可以获得提升。
20世纪80年代末期,交通设计进一步发展到通用设计(u
ive
sal desig
)阶段。1987年,美国设计师朗·麦斯(Ro
Mace)开始使用“通用设计”一词,并定义为:创造不需要特殊调整,与年龄、体格、残疾程度无关,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的产品和环境,并且充满物美价廉、智慧和创意。可见,通用设计是注重人、产品和环境之间高度协调的一种设计。
通用设计的核心思想是把所有人都看成程度不同的能力障碍者,即人的能力是有限的——在不同年龄阶段,人们具有的能力不同——在不同环境中具有的能力也不同。
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,Ro
Mace为通用设计制定了7项原则,具体如下。
(1)公平:对任何使用者都不会造成伤害或使其受窘。设计者应对所有使用者提供相同的使用手段,不将使用者划分“另类”,如“残疾人专用”等。
(2)弹性:涵盖了广泛的个人嗜好和能力,提供多元化的使用选择。
(3)简易及直观:不论使用者的经验、知识、语言能力或集中力如何,都很容易理解和掌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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